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(鄂科动许准〔2024〕第4号)
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(鄂科动许准〔2024〕第4号)
2024-01-23 10:03 |
湖北省科学技术厅
索 引 号 | 011043145/2024-08811 | 分 类 | 科技 |
---|---|---|---|
发布机构 |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| 发文日期 | 2024-01-23 |
文 号 | 鄂科动许准〔2024〕第4号 | 有 效 性 | 有效 |
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:
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及申报材料,经审查,符合《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第六条、第十六条,《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六条、第七条、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本机关决定,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。具体内容如下:
单位名称 |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20500730843405m |
法定代表人 | 李杰 |
设施地址 |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临路517号动物实验中心大楼 |
许可证编号 | syxk(鄂)2024-0144 |
许可范围 |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(兔、豚鼠、猫、猪、犬、猴,667㎡) 屏障环境(spf级大鼠、小鼠、豚鼠,1976㎡) |
有效期限 | 2024.1.23至2029.1.22 |
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,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。
联系单位:基础研究处
联系电话:027-87135809
湖北省科学技术厅
2024年1月23日
附件:
已阅 0
打印
关闭